考试时间

2024年各地公共营养师考试时间信息:3月、6月、9月和12月
营养师网 时间:2023-12-06

2024年就要到来了,即将迎来公共营养师新的考试政策,很多考生关注考试报名时间与报名流程,公共营养师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下面是具体内容:

2024年公共营养师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月、8月和11月,具体时间安排各地区自行决定;

(2)、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4-7天;

(3)、考试时间:2024年3月、6月、9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地考试通知为准,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试通过后,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方备案,全国通用,统一编号,官网可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2024年可以报名公共营养师的省份有: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年各地公共营养师考试时间信息:3月、6月、9月和12月

2024年公共营养师考核科目

一级、二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和综合评审考试三部分;三级、四级考试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二部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采用上机考试方式(个别工种为实际操作),综合评审采用论文撰写与现场答辩相结合考试方式,皆实行百分制,所有科目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024年公共营养师考试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下称“职业技能网报平台”),点击页面中部【个人报名】或【项目名称】按平台流程进行报名信息提交,请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承诺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流程和要求如实进行填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且信息确认无误后,请及时网上缴费完成报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

特别说明: (1) 、根据最新的职业技能等级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同-批次每个职业(工种)报考人数满20人后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要求的,将自动顺延至下批次考试,并将按照报名或考务系统录入的先后顺序,对未开考的考生进行优先排考。

( 2)、在本通知中未涉及的职业(工种)由于相关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本批次考务工作安排暂未做相关安排,将在后期统一对外发布,具体时间和安排请等待后期相关通知。

2024年公共营养师报名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原件(贴上一寸照片)+扫描件+电子档)-纸质版和扫描件需亲签盖手印;

2、身份证正面、反面(纸质版复印件+电子版);

3、学历证明(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果毕业证原件丢失需提供学历承诺书)(纸质版原件+原件扫描件);

4、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

5、个人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原件+扫描件)-纸质版和扫描件需亲签盖手印;

6、工作年限证明(社保凭证、工作年限承诺书)(纸质版原件+亲签盖手印扫描件和社保清单电子版);

7、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纸质版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如申报条件需要才提供);

8、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证明(纸质版复印件+原件扫描件)-(如申报条件需要才提供)。

2024年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专科大三、本科大四可报考)

1、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医药卫生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经二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药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有关说明:

1、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2、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费;

3、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 1 年,考生可在 1 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1次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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